個人赴港澳旅遊措施,計劃不斷擴展,現已於全國共44個城市實行,包括全廣東省21個城市(廣州、深圳、中山、江門、佛山、東莞、珠海、惠州、韶關、河源、湛江、陽江、汕尾、茂名、揭陽、汕頭、潮州、清遠、梅州、肇慶、雲浮)、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重慶、南京、無錫、蘇州、杭州、寧波、台州、福州(僅限市直轄區)、泉州、廈門、成都、濟南、瀋陽、大連、南寧、海口、長沙、貴陽、昆明和南昌,來港旅遊更為便利。
「個人游」辦理手續簡便,各市居民只需於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,索取並填妥《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》一份,同時遞交有效居民身份證、戶口簿或其它戶籍證明證件原件及其影印本和彩色證件照數張。
申請受理後,《往來港澳通行證》及相應簽注將需時五至十個工作天便可辦妥。除了直接向個別省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外,一般涉外旅行社都可代辦《往來港澳通行證》。